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佛山市顺德区辉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保工程竣工日期为:(2018年9月)及调试日期为(2018年9月3日-2018年11月5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辉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辉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佛山市顺德区辉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选址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富安工业区连安路一号之1,地理位置坐标项目北纬22.817173°,东经 113.218464°。项目总投资164.4万元,占地面积2305.4平方米,经营面积2305.4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年产挂烫机配件50万件、电风扇配件20万套、卫浴主盒配件10万套。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勒流污水处理厂,尾水排至顺德支流。
冷却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定期作为清净下水通过雨水管道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勒流污水处理厂,尾水排至顺德支流。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有机废气
注塑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在产生非甲烷总烃的工位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塑料粉尘
项目投料、破碎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污染物为颗粒物,颗粒物通过车间排气扇无组织排出。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的噪声。
主要治理措施:1、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装,增加降噪减震措施;2、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远离敏感点一侧;3、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在中午及晚间休息时段不安排高噪声设备进行生产;4、对厂区内行驶车辆进行限速,进出场去严禁鸣笛;5、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在原辅材料及产品的装卸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项目产生噪声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带吸收等作用后,可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该部分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组织验收。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塑料边角料、塑料不及格产品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
该部分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组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辉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富安工业区连安路一号之1
联系人:欧阳海志
电话:138026808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